史智兴律师亲办案例
非法倒卖倒流烟21万余元判处缓刑
来源:史智兴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5-14
浏览量:453

陈某非法倒卖倒流烟21万余元判处缓刑

2010年期间,陈某伙同他人在福建多地非法倒卖倒流烟70多万元,公诉机关依法向法院起诉。量刑建议五年以上。

律师受委托介入一审辩护,提出金额计算错误,本案存在自首情节等,经法院审理查明后,认定陈某非法倒卖倒流烟21万余元,考虑到本案自首情节、倒卖的是真烟,情节轻微等,对陈某以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罚金一万元。

以上内容由史智兴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史智兴律师咨询。
史智兴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2255好评数22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史智兴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1*********573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福建-福州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